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邵商企业家
刑事风险防范和处理方法
前言:
尊敬的广东省湖南邵阳商会各位领导、各位特邀嘉宾、专委会顾问、法务财税专业委员各位同行、商会秘书,大家下午好。
很荣幸今天能够在这里跟大家交流,在座的各位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企业家、公司老总们、高管、同行,都是成功人士,是各行业的佼佼者和精英。我们都知道创业不易,守业更难。
商品经济初起时,很多不懂法的企业主能够成功和发财,是冒险家的成功,因为那时法律不完备,敢冒险是成功的捷径。而今日中国法网严密,经常碰触法律底线的人无法长盛不衰。如何能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走得长远,走得稳健,就需要各位企业家们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前做好防范、规避以及遇到法律风险及时和妥善处理。
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面临很多经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风险,因此有很多企业就忽视了企业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可以说刑事风险比民事风险更可怕,特别要引起重视。当前,企业在不断深化的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不但面临着经营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法律、政治等一系列风险。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完善,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很多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一般更多偏重于对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却疏于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而众多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恰恰就是刑事风险。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出现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一旦企业或企业家涉及刑事违法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包括巨额罚款、牢狱之灾甚至企业关闭等后果。与民事法律风险相比,刑事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和企业家带来毁灭性打击的后果。如:湖北前首富兰某在广州涉嫌合同诈骗罪关押4年,最终无罪释放;志高空调创始人李某;雪松控股张某;科龙电器顾某挪用资金罪、诈骗,最终无罪;为了避免这些风险,企业家们一是要认识到刑事法律风险的存在,严格遵守与企业相关的刑法规定,二是要善于借助外脑,重大决策要有专业律师和法律人帮助把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来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声誉,三是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有专业人士解决。
一、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
1、追求利益,明知故犯;
2、法律意识差,触犯刑律;
3、管理疏漏;
4、权力寻租等。
二、企业家涉及刑事法律风险的常见罪名。
有学者曾对122位触犯法律的民营企业家所触犯的刑法罪名进行过统计,122位民营企业家共计触犯刑法超过303项罪名,人均2.48项罪名。这303项罪名主要有:诈骗罪、合同诈骗、行贿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黑等等。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1、职务类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等。
2、资金类犯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3、经营类犯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类犯罪;强迫交易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组织、领导传销罪。
4、涉税类犯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5、知识产权类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我们本次讲座,就结合我们经办的一个个与企业家犯罪有关的案例开始讲起,以案说法,以案学法。
1、合同刑事风险之一:合同诈骗罪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常见的法律纠纷就是合同纠纷。不同的交易会面临不同的合同关系,而合同关系中的最大陷阱,就是其中的刑事风险。比如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些具有欺骗性的行为,就可能会面临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在民营企业家涉刑事案件中是非常高发的。作为经济犯罪案件中的一种,本身经济犯罪案件具有复杂性,犯罪与经济纠纷往往互相交织在一起,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区分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尤其要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违约、债务纠纷的界限。企业家需要清楚地了解这些行为的定义、违法情节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才能更好的规避和预防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法律风险。
案例:何某军合同诈骗罪
何某军作为广州市某某捷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明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仍旧以该公司名义先后与某某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某某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某某迈(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由上述公司为某某捷公司供应共价值人民币600余万元的电脑打印耗材。何某军在公司账面仅有少量存款的情况下,指示其公司财物人员开具了合计人民币388万元的支票给上述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上述公司持支票到银行汇兑时,因某某捷公司账户被冻结且余额不足而遭退票。何某军将上述货物销售后,货款去向不明。后何某军潜逃异地,断绝与被害单位的联系,随后公安机关在重庆市将其抓获归案。
后果:何某军犯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何某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防范建议:企业和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有合同风险意识。从合同的签订到履行,乃至履约完毕后的善后工作,都要进行交易行为管理。尤其要避免欺诈和被欺诈行为,也要注意区分一般合同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
2、职务类犯罪风险
职务类犯罪也是企业家经常面临的刑事风险。
刑法对职务类犯罪的规制,比较常见的罪名有: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刑法第163条: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4条: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刑法第389条:行贿罪。 |
比如挪用资金罪,一种很常见的情况:A开公司,一共4个股东,A占70%股份,其他3个股东各占10%股份,不参与经营,不领取工资。一天A的一个亲戚来借300万,A于是通知出纳把300万打给了亲戚,用了四个月后,钱如期归还并支付了部分利息。
大部分人认为这件事不算大事,既没有造成损失,还挣了利息。但是我们说,这期间一旦这三个小股东和A有了矛盾,“借钱”这个事就很可能将A送进监狱。依据就是——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防范建议:对于“钱”这个问题上,即便是企业负责人也要注意切勿随意调用企业资金,注意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离,建立内部财务管理机制。尤其是负责经营的股东,在处理一些涉及企业资金的问题时,尽可能得到董事会和其它股东授权同意的证明凭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蒙受不白之冤。
我们再举一个职务类犯罪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的案例,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个案例也是我们经办的一个案例。
案例:李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李某系广州某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利用其任职公司负责人之便,在刘某征地补偿项目中,通过增加计算数量等方式帮助刘某多获取政府征地补偿款,以及在广州某养殖公司征收项目评估事项中,为黄某加快评估进度,使得黄某公司尽快获得征地补偿款。事后李某收取刘某、黄某贿送的好处费共60万元。
后果:李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3、财税刑事风险
税务风险,可以说几乎是所有企业都会面临的风险。
企业涉税刑事法律风险主要有:刑法第201条:逃税罪;刑法第202条:抗税罪;刑法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之一: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10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
案例: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单位东莞市某玩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通过梁某、梁某通过何某、何某通过关某找到某进出口公司,让某进出口公司在与东莞某玩具公司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某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向东莞某玩具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63张,税款数额合计人民币99万余元。梁某、何某、关某从中收取手续费。被告单位东莞某玩具公司将上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款被骗约99万余元。
后果:被告单位东莞某玩具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这个案件老总跟我说:如果判实刑我开厂30多年所有的心血化为乌有,会倾家荡产,估计损失一亿以上,300多工人的补偿、银行的贷款、材料款、违约金、财产贱价拍卖、无法东山再起。
防范建议:企业要有依法纳税意识,同时做好财税法律风险的预防和规避。在日常经营结算中,一定要注意发票开具问题,避免大额无真实交易的发票开具和入账。
另外,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较为常见,我们还对常见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提一点防范建议:刑法第201条逃税罪,在取代了原来偷税罪的基础上,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减少了刑事处罚范围,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务机关的权限和责任,所以对企业而言,与税务机关的前期沟通工作一定要做到位。
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4、融资类刑事风险
融资环节,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刑事风险的一大高发环节。资金不足是多数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常常导致很多民营企业被轻易扼杀的同时,也导致了很多企业为了获取融资而采取违规违法行为方式。通常企业需要通过借贷、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比如银行借贷,可能会涉及“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高利转贷”等刑事风险。比如民间借贷,则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风险。
案例: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王某实际控制的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收购广州某公司全部股权,变更登记为广州某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王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广州某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虚假宣称该公司是某央企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等,虚构该公司对外有数千万的应收优质债权,虚假宣称负责提供担保的某公司分别是某央企的二级、三级子公司,并虚设某基金管理公司为受托管理人,通过某资产登记服务公司违规备案登记,将融资产品进行包装对外以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7.6%-8.8%不等年收益率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非法吸收资金逾4769万元。
后果: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防范建议:企业经营者必须悉知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民间借贷中要避免采用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情形等等;比如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要避免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同时要熟悉各种形式的融资方式或资本运作,在融资项目管理中注入法律刑事风险防控的理念。
5、知识产权刑事风险
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相当于一笔无形资产。科技发展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一些企业也建立了比较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不得不说,绝大部分的企业是没有完善的知产管理体系。从而面临:一个是自己知识产权的流失;一个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比如有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获取了专利保护,国内一些公司事前没有做好调查工作,被诉侵权后往往面临产品的损失,同时还有巨额的赔款。又比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分别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常见罪名: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6条: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
防范建议:随着商业国际化竞争愈加激烈,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尽早搭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同时,也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三、本人经历一些典型案例,家属或本人没处理好的教训。
1、增城区教育局一个领导被抓,他女婿找到我,开出律师费后,他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找了检察院和纪委的关系,找律师作用不大,最终判10年,事后我说,你不仅让你岳父坐10年牢,工资损失25万一年,10年加退休10年等于20年共计500万。这个案件最大的失误没有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这个案件完全有机会做到37天出来没事的,家属认为请律师作用不大,一味的相信关系害死人。
2、上海某知名品牌轮胎广州分公司老总,被抓前一年咨询我,也知道公司报案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2300万,我开出律师咨询费后,俩公婆都觉得律师费太高;一年后被抓了,退给公司2300万,后来又来找我担任辩护律师,一切太晚了,我们也不接案件,最终判了10年,这个老总把钱看的太重,另外信任度不高;过于精明,卿律师经常说:舍---得,有舍才有得,没有舍哪有得。
3、恒大地产一高管找过我,不愿意掏律师费,抱着侥幸心理,但最后判9年。
4、北京一国有企业分公司一副老总,还没被抓,第一次过来觉得咨询费贵了,在外咨询好多律师后,3天后又回来委托,经咨询和合规处理最后没事,如果舍不得花律师费,一旦判刑损失不是1000---2000万能衡量的。
5、恒大一保安队长已被抓,当年面临3--5年有期徒刑,最后37天取保候审出来,因为有专业刑事律师相救。
不要一味相信关系,有法律问题也要相信专业人士,要舍得付出,过于精明往往自己吃亏,这也和保健医疗费一样,要有一定预算的,不能省。
四、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途径。
(一)提高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意识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企业家的认知,只有企业家在做出决策时仔细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降低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家应该进行刑事法律培训,不仅关注民商法,也要注重刑法,并认识到刑法不仅是用来惩罚不当行为的,也是用来保障合法权益的,只有认真遵守法律,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二)密切关注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
法律环境是时刻在变化的,企业家应该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只有保持对法律环境的敏感性,企业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刑事法律风险。
(三)建立注重法律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所有员工所处的企业氛围。如果一个企业,自上而下所有员工都注重日常工作行为合乎法律的重要性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并且结合岗位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的合规要求,并意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那么这个企业就能很好的规避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决定这个企业能否长久发展的灵魂。大多数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的,因此,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经营环节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如重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变动制度和法务处理等制度,并相互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内部的运作和决策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只有严格执行该套制度才能使之有效,企业可以采取由法务部门监督并配合一定惩处的措施,来确保制度的实施,从而有效的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
(五)关键是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很多中小型民企和其法务部门都只注重企业行为的民商事法律风险,而忽略了刑事法律风险,并且不擅长对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因此,应当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开展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使之了解刑事法律风险的特性和危害,同时,专业律师团队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和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防控复查,为民企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提供切实保障,重大决策一定要有专业律师把关。他们还可以代表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刑事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法律顾问合作是企业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重要步骤。
归纳成三点建议:
1、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
2、理性经营管理,克服赌徒意识
3、健全法务机构,有自己可信的专业律师把关
结语:企业家犯罪既是个人事业、前途和家庭的悲剧,也是全社会的悲剧。许多企业家通过多年的艰苦创业,才打拼出一番事业,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不知不觉间犯了罪,一旦被抓,整个事业、前途和家庭等全部毁于一旦,其痛苦常人难以想象。同时,许多企业家有着雄伟的抱负,然而却因犯罪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施展拳脚的机会,这也是社会的一大损失。因此,关注这些企业家、公司高管犯罪现象,提前做好预防和咨询,对于企业家、公司高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讲这些企业家犯罪的案例可以让企业家朋友们面对别人曾经遭遇过的陷阱,作一番深刻的反省与反思,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在经营与管理企业的过程中,用一个创业者与企业家的智慧来超越陷阱,相信这才是此次讲座的真正的意义所在,谢谢大家。
(主讲人: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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