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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最不应该腐败的人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5-21 23:14:12

20172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奚晓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奚晓明出事时,笔者正好跟同学争论民法典出台时机是否成熟。消息一出,哑然良久。

如果说国内最不应该出事,也最不应该腐败的人,应该就是奚晓明了。

他根正苗红,家风严谨;特殊年代18岁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公安干警。改革开放时,又奋发学习,成为恢复高考后神奇的78级大学生,而且考入的还是法学专业当年最为TOP3的吉林大学。

大学毕业时,因成绩突出,表现优异,又有政法基层工作经验,直接分配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一干就是33年。期间,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尤其是司法解释工作的推进,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学术、体制双权威。

这样一个内行中的内行,尚且成为腐败官员,可耻站在了审判台上,又让人如何责怪别人外行领导内行呢?

如同沈德咏在刑事审判中的泰山之势,奚晓明在民事审判中也是堪称北斗。

360大战腾讯,奚晓明担任审判长,判决书恢宏大气,逻辑严谨,法律依据确凿充分,可以当作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教科书。

奚晓明在最高法院研究室待了11年,中国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法院研究室撰稿的。平心而论,中国的司法解释,其质量、逻辑和与适应性在世界司法领域都是有着一席之地的。

2015年,民法典编纂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奚晓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小组组长,负责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同年712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这样一个仕途从无坎坷,个人兴趣集中在撰书立说,一大爱好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审案的最高法院副院长,怎么就成为了腐败分子?而且还是特大腐败案件!

一切得从他那个上了海外野鸡大学的宝贝儿子说起。

父母之爱子女,则为其计深远。然而,到底什么才是深远?子女庸庸无为,只会趴在父母的身上,利用父母的职务和影响力,肆无忌惮的吸血,直到成为一个让人厌恶的白花花、软塌塌、肥嘟嘟的寄生虫。这样,真的是为其计深远吗?

国内有大批的司法掮客,这群人无所不用其极,削尖脑袋围猎政法机关干部。奚晓明自然心知肚明,且做足了防范工作。他那个吉林大学法学院同寝室的同学李飞,对其公关十余年始终找不到突破口,最终把目光转向了他的宝贝儿子奚嘉诚。

奚嘉诚收了区区1800万,就把自己的亲爹拉下水来,掺和进了沸沸扬扬的“千亿矿山股权争夺战”。这个案件让国内第一司法掮客苏达仁通过风险代理挣了60亿元,通过层层分包,各自找关系,不少省部级干部先后介入此案。利润之大,风险之高,堪称司法腐败百科全书;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承办法官乃至于奚晓明本人,都曾在办案过程中被人威胁,也走了一段极其曲折的心路历程。76号判决书也成为了最高法院难以抚平的伤痕与耻辱。

开了先例,也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

奚晓明被抓获后,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篡研究小组组长改由沈德咏担任;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20223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自此,民法典编篡小组两任组长前赴后继,前往纪委研究刑法了,这一研究,恐怕就是一辈子。

一直思索腐败是如何腐蚀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可能得出了一些东西,简述一二,供大家参考:

一:公私界限模糊。

公私分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那些是公,那些是私?其界限在哪里?其范围又在哪里?大部分出事的高级干部,都要在公私不分上栽跟头:前半生因公忘私,只顾公务,影响和挤压了私人、家庭的正常运行,这也是一种公私不分;后半生站得高了,开始有了补偿心理。而掌握的公权力日久天长后也就失去了敬畏感与使命感;私开始逐渐占据上风,从公器私用,到公私之间界限渐渐模糊,再到走向公就是私,私就是公的猖狂不归路。

二:特权思想作祟。

部分高级干部,对于腐败具有警惕性和防范心,但对于特权思想,则发自内心的予以认同。自己的子女,就是应该高人一等;而高干身边总是有一群抬轿子拍马屁的人,他们有形无形的形成了一丝温床,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强化着特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隔绝了高干与民间疾苦的物理联系。既然有特权,那就要有特例;特例一开,原则自然一败再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之事一再重演。

奚晓明的身份地位,让他后半生在秦城监狱牢底坐穿;而他的宝贝儿子,大概率会在河南某个监狱煎熬半生。父子再次相见,恐怕已是垂暮之年。这何尝不是对特权的一大讽刺。

三:法治监管沦为形式

明朝为了监管百官,设立了锦衣卫;为了监管锦衣卫,又设立了东厂;为了监管东厂,又设立了西厂。然而,谁来监管西厂呢?谁又来监管皇帝呢?

如果说公私不分,可以用法律党纪尤其是刑法来明确界定公与私的分界限;只要领导干部对于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做到公私分明的。

如果说特权思想泛滥,也可以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能上能下的干部调整机制予以纠正,无非是澄清吏治罢了。

那么,真正严重甚至无解的问题,在于监管。监管本质上是一种控制措施,是一种秩序。而监管必然会有盲区,有死角;也必然会服从于熵增定律从有序走向无序。

从来没有一劳永逸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唯有改革开放四字可以对抗熵增;通过阶段性的改革,进行熵减,通过引入新鲜血液的开放,打破系统的封闭,这是笔者能够想到的,唯一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当最不应该腐败的人,走向了腐败;除了对其进行道德上的批判外,更应该做点什么。毕竟,道德上批判只是一种情绪宣泄,于事无补;当最不应该腐败的人,走向了腐败;我们更应有一种危机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危机感。

窗口期就那么几年,已经到了只争朝夕的关口。诚如奚晓明的老师民法学教授魏振瀛所言:“这个孩子不是那种从小就抱着升官发财这种思想进入司法系统的人。”也许,跟查处贪官污吏相比,更加艰难,更加紧迫的任务是设计出更好的制度,一个能够逼娼为良的制度;一个能够让官员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一个不再为最不应该腐败的人走向腐败而惋惜叹息的制度。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曲折反复。


文章来源:百度文章 浮沉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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