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全方位发力,有效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目前,全省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989个、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034个,2021年为群众提供涉农法律咨询逾14万人次。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和镇街党委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分别超过19.4万次和1.9万次,举办法治讲座10.5万多场次,为村(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过71万人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4471件,为农民工讨薪近10.3亿元。主要做法如下:
推动“立法”
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注重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围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涉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进《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提请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等。
规范“执法”
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执法效能
省司法厅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构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全省法制审核人员信息管理库,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向基层覆盖;推进镇街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农村农业部门共有137个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注册上线,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结果132793宗;全省农村农业部门法制审核员备案共444人;全省有1523个镇街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省通过“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办理涉及农业领域执法证6174张。
加强“普法”
全面深化乡村依法治理
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助力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内容融入农业农村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等单位开展2021年度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等。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指导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开展“百所兴百村”活动,选取100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100个农村党支部结对。
促进“守法”
全力维护乡村群众合法权益
大力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乡村群众遵法守法、依法维权,持续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创建。全省建成198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034个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其中按照高标准建设的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9446个。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18504次,调处矛盾纠纷489348件。
来源丨广东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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