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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罪判几年?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7-12 15:46:16

  一、团伙抢劫罪判几年

  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团伙抢劫是按总的抢劫数额的,不是按每个人得到的数额计算的。但是他们如果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抢劫的数额不大的话就可能从轻处罚。

  二、团伙抢劫罪的处罚(刑法的规定)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团伙抢劫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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